牛皮烟密度试验
一、试验标准与设备
适用标准
采用GB/T 8627-2007《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》,该方法适用于各类固体材料(含皮革制品)的静态产烟量测定。
航空领域可参照MH/T 6040-2017标准,要求最大烟密度值(Dm)≤200(有焰燃烧模式)。
核心设备
烟密度测试仪:包含燃烧室(3m³容积)、650W电辐射炉、光通量测量系统(波长550nm±50nm)。
燃烧器:丙烷火焰(高度40±2mm)或辐射热源(25kW/m²)。
二、试样制备与预处理
尺寸要求
标准试样为73mm×73mm,厚度按实际使用规格(通常1-3mm),边缘需用铝箔包覆。
环境调节
温度23±2℃、湿度50±5%条件下平衡24小时,消除含水率影响。
三、试验流程
测试模式
模式 条件 适用场景
有焰燃烧 施加明火+25kW/m²辐射热源 模拟火灾初期明火引燃
无焰燃烧 仅施加25kW/m²辐射热源 评估阴燃产烟特性
数据采集
记录透光率随时间变化曲线,持续4分钟或至烟雾稳定。
计算最大烟密度值(Dm)和烟密度等级(SDR),公式:
Ds = \frac{V \log_{10}(100/T)}{LA}Ds=LAVlog10(100/T)
其中T为透光率,V为燃烧室体积,L为光程,A为试样暴露面积。
四、结果判定
合格标准
建筑材料领域:SDR≤75(B1级难燃材料要求)
航空内饰:有焰燃烧Dm≤200,无焰燃烧Dm≤1505。
异常处理
若透光率降至<0.1%需提前终止试验,并检查试样是否完全燃烧。
五、注意事项
牛皮经铬鞣处理后可能影响燃烧特性,需注明处理工艺。
2025年新规要求同步检测甲醛释放量(≤0.5mg/m³)及重金属迁移量。
注:试验后需用酒精清洁光学系统,防止焦油残留影响后续测试精度